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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退回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4-05-04 14:14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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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退回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销售退回的税务处理

  企业销售货物后,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发生全部退货、部分退货事项。按照《增值税
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货企业可按如下方法进行税务处理。(1)企业在收
到购买方退回的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时,可直接扣减当期销项税额;(2)企业在仅收到
购买方退回的税款抵扣联时,可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扣减当期销项税额;(3)
企业未能收到购买方退回的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时,应在取得购买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后,才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
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据此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

  1、企业发生销货退回后,应按照有关的原始凭证,办理产品入库手续。凡是本月发生
已确认收入的销售退回,无论是属于本年度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产品,均应冲减本月的销售
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
目,并红字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已经结转销售成本,同时
应冲减同一月份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未
确认收入的发出商品的退回按计入“发出商品”科目的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
记“发出商品”科目。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
报出日之内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处理。具体可分为两大类
情况。

  (一)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商品的退回

  例:甲公司于2004年4月1日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将设备一套出售给某用户B,该设备
不含税价200万元,成本14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34万元。该设备当日发出,双
方商定,该设备有1个月的试用期,如不满意可以在1个月内退货,已知2004年4月15日因该
设备不符合使用要求,B用户将设备退回给甲公司。请作出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1、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1400000

     贷:库存商品 1400000

  同时,根据发票注明金额作如下处理

  借:应收账款 3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0

  2、发生退货时

  (1)借:库存商品 1400000

           贷:发出商品 1400000

  (2)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0

           贷:应收账款340000

  (二)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商品退回,分以下三种情况:

  1、当月销售,当月退回及以前月份销售商品退回

  例:2004年5月3日A公司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一批给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注明的货款为120万元,税额20.40万元,货已发出,该批货物成本为100万元。假设当
月该批货物因质量不符合要求,被全部退回。则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1)产品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140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00

  (2)发生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1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0

     贷:应收账款   1404000

  续上例,假设该批货物发生退回的时间是6月份,则该公司应冲减当期(6月份)的主营
业务收入,分录同“(2)”,同时冲减成本:

  借:库存商品   10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0

  2、本年度销售或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终了后至年度财务报告报出前退回的,
应冲减报告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及本年度销售或以前年度销售的商
品,在财务报告报出后发生退回的,一般情况下直接冲减发生当期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
等,账务处理类同第一种情况。

  3、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

  这种销售退回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已确认收入的商品销售,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涵盖
期间发生退回。此种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应按照调整事项的处
理原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例:光扬公司于2003年12月19日赊销给华东物资公司产品一批,售价为100000元,适用
增值税税率为17%,其成本为52000元。假设光扬公司的销售退回发生在2004年3月9日,适用
所得税税率为33%,分别按净利润的10%和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则应在2004年
账面做如下调整会计分录:

  (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2)借:库存商品       52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2000

  (3)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5840(100000-52000)×33%=1584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840

  (4)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2160(100000-52000)-15840=3216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2160

       借:盈余公积4824[32160×(10%+5%)]=4824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824

  同时应在2003年度财务报表中做如下调整:资产负债表中,存货调增52000元,应交税
金调减32840元,盈余公积调减4824元,未分配利润调减27336元;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
调减100000元,主营业务成本调减52000元,所得税调减15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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