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业务规范》企业将自行保管档案
摘要: 工商代理、商标代理、财务代理、社保代理;可注册各类研究院;书画院;艺术院;设计院;010-51658255
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财政局备案要求,被委托代理记账的企业会计档案不能由代理企业保管,必须交付企业自行保管。
根据《代理记账业务规范》第三章 档案的保管时间
接受委托并对委托单位进行档案管理,由于为代理记账,保管期限原则为一年,年报通过后进行对其档案进行整理,并交与被委托企业,同时告之需要保管年限,并写好交接材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所以我单位决定不再保存各委托单位的财务档案;请各单位于六月底之前做好交接单位财务档案的准备,由此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财务档案企业自行保管期为十五年,请各单位妥善保管!(企业注销需要至少三年财务档案)
另外,5月25日为税务年报最后一天,请有关单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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