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欠税”带来多次扣分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8-08-23 11:10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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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规定,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应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次计算,每次扣5分,多次违反将累计扣分。笔者在实务中曾遇到一位纳税人,因资金流转困难,在缴纳上一期欠税后无足够金额缴纳本期税款,导致本期又形成欠税,如此多次造成“循环欠税”,最终多次扣分。因此,纳税人在清缴欠税的同时,应评估自身资金情况,在缴纳本期税款的前提下清缴往期欠税,防止多次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