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二)
摘要: 工商代理、商标代理、财务代理、社保代理;可注册各类研究院;书画院;艺术院;设计院;010-51658255
三、水产品、冷鲜畜禽产品的许可问题
2013年下半年,原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管理部门在内部指导中明确销售水产品、鲜肉无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批准。故,对从事上述项目经营的,由登记部门直接办理登记注册。2014年1月6日市食药局发布的《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食用农产品中的水产品和冷鲜畜禽产品须特别申报经许可后方可经营。经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沟通,对申请从事水产品和冷鲜畜禽产品的,应当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后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请各科就食用农产品销售的审批问题与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分做好沟通协调,确保登记和审批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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