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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本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三)
作者:北京企业咨询    发布于:2014-05-14 10:22    文字:【】【】【
摘要: 工商代理、商标代理、财务代理、社保代理;可注册各类研究院;书画院;艺术院;设计院;010-51658255
工商企字〔2014〕30号

新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新版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内容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和原记载方法记载。“经营范围”取消“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记载,但经营项目应当括号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类型”一项按照总局2013年8月1日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基础代码集·市场主体类型代码表》中的市场主体类型名称记载。G种格式中的“营业期限”一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来载明为登记事项的,可以为空。二维码记载注册号、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登记机关、登记日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等信息。各地可以根据技术条件增加二维码记载内容和相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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