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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热点问题答疑(九)
作者:北京企业咨询    发布于:2014-06-16 11:22    文字:【】【】【
摘要: 工商代理、商标代理、财务代理、社保代理;可注册各类研究院;书画院;艺术院;设计院;010-51658255


九、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登记制后,公司股东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答:公司股东有义务按照章程约定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并以认缴的出资数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和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如果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应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未按约定缴付出资的股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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