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不再是企业宣传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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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息,近日,北京市召开商标品牌发展大会。自5 月1日起,新《商标法》正式实施,“驰名商 标”将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上,同时也不能用于 广告宣传、展览。北京市有关部门将从5月1日 起对流通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在新法实施 后进入市场并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生产企 业将面临10万元的处罚。就北京市工商局商标 处相关负责人强调,对于5月1日以前进入流通 领域、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5月1日后可继 续销售。
企业在做为宣传时将对“驰名商标”的不平竞争将得到遏制!
------北京企业咨询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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