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开公司,一人早已撤股,剩下二股东没立合约,之前的三人合约,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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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三人合伙,开公司,一人早已撤股,剩下二股东没立合约,之前的三人合约,生效吗?
答:
在公司由三个股东转为二个股东时,是有股东会决议的,并且有两份,一个是三人开的股东会决议,第二次的会议是由二个股东开立的;所以说你们当初是有协议的,就其分配一事,应当是出资为限承担企业的债、权、务;这个是在工商局有备案的,如私下签定的协议在法律上是不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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