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形成的调查材料以及相关证据的归档问题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3-08-22 14:39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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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行政许可形成的调查材料以及相关证据的归档问题
撤销登记的调查材料以及相关证据的归档,仍然按照《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许可撤销程序规定(试行)》(京工商发〔2005〕84号)第十三条“撤销行政许可形成的调查材料以及相关证据应当参照《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单独立卷,归入行政档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还应当存于许可档案一份”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