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单位经营范围核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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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单位经营范围核定问题
若遇有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证》中用语与以上要求不一致的,可以按照《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先予以核准,然后将《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送市处,市处在与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沟通。
各科应注意规范燃气与天然气的“燃”与“然”的使用,经营范围核定为“燃气”时,应使用“火”字偏旁的“燃”;经营范围核定为“天然气”时,应使用没有“火”字偏旁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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