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技术研究院:
为继续支持和引导中关村示范区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4]12号),现将2014年度中关村示范区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与北京市政府签约或北京市政府授牌的中关村科学城高等院校建设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及特色产业园,暂未成立企业法人实体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特色产业园)以大学科技园公司作为申报主体并盖章。
二、 支持方向
(一) 引导建立独立企业法人的产业技术研究院(见附表1),包括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独立企业法人实体情况、
产业技术研究院引进专职专业管理人员情况、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专门独立网站情况、建立项目筛选与内部考核激励机制情况、产业技术研究院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情况,同时提交300字左右相关文字综述。
(二)其他支持方向
1.产业技术研究院引进高端领军人才及创业团队情况(见附表2),同时提交300字左右相关文字综述;
2.产业技术研究院与企业联合共建技术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中试基地、公共服务平台等合作研发机构并向中关村企业开放情况情况(见附表3、4),同时提交300字左右相关文字综述;
3.产业技术研究院重大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及新创办企业情况(见附表5),同时提交300字左右相关文字综述;
4. 产业技术研究院设立早期项目的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情况(见附表6),同时提交300字左右相关文字综述;
5.附加情况(加分项目,见附表7),包括推荐最具技术前沿性项目案例1-2个,成长速度最快企业案例1-2个、推荐入选金种子企业的情况、信息报送并采用情况等,同时提交300字左右相关文字综述。
三、 材料要求
(一)请在中关村管委会网站(www.zgc.gov.cn)右上角“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申报书;
(二)申报书及申报附件统一用 A4纸打印装订(绿色封面,标题黑体二号字,正文仿宋_GB2312四号字,行间距30磅),一式六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及申报附件(打包压缩),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使用申报单位名称,发送至bdchen@zgc.gov.cn。
(四)成立企业法人实体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特色产业园)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新政咨询地址:
四、 受理方式
(一)受理时间
2014年8月18日—2014年8月22日,周一至周五(9:30-11:30;14:00-17:00)。
(二)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创业服务处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7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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